为了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饮片,实现中药饮片生产、采购流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使此项目顺利开展,拟对我院需求的中药饮片(包括小包装饮片、配方颗粒、中药细粉,以下简称“中药饮片”)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医院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市场调研
一、供应企业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调研: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如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及毒性饮片;同时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中药饮片市场调研资料,包括封面标题《东莞市大朗医院中药饮片市场调研资料》、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内容(按附件1编制);
2.中药饮片目录清单和报价(按附件2编制);
3.参与报名的公司需提供以下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③药品GSP证书或药品GMP证书;④法人授权书;⑤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注:2019 年12 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GMP 证书》;2019年12 月以后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不需要提供《药品GMP证书》。
4.中药饮片用户名单、市场价格(原则上需提供近一年3家以上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
5.提供中药饮片样品:供应企业有代表性的10种中药饮片的样品,样品须标明样品名称及规格等信息,并附检验报告。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中药饮片质量符合现行《中国药典》各项检测指标要求(全检),非《中国药典》品种必须符合饮片生产企业所在地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近三年内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违规行为。
2.中药饮片包装必须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关于“说明书、包装、标签”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的相关规定。
3.中药饮片实际装量与标识装量差异符合《中药处方和调剂技术规范》的要求。
4.报价包括运送货和所有相关税费。项目需求报价表中报价中药饮片必须包含品名、折合相应饮片1kg投标报价(人民币);配方颗粒包含品名、大包装价格、小包装价格、折合相应饮片1g投标报价(人民币);细粉包含品名、小包装投标报价(人民币),提供的产品目录必须保证所有品种目前能够供应。
5.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企业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四、现场调研会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方式:邮箱报名(1661472356@QQ.com)报名时将公告内所有要求的资料发送至邮箱内。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009963(工作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7:30)
邮箱:1661472356@QQ.com
八、本次调研项目解释权归属东莞市大朗医院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