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六盘水市卫健局对《六盘水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方案》批复,我院决定公开遴选药品配送备选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送企业要求:
(一)参加我院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的有关证件。
(二)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委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委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遴选企业必须满足“两票制”要求,同时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能够点击配送的企业。
(三)配送企业必须有较强的药品经营实力与配送能力,能够保证医院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特别是急、特抢救药品和基本用药的供应。
(四)药品配送企业能够为公益事业、脱贫攻坚任务等项目提供支持。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一)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
(四)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019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上一月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配送资格相关证明文件。
(六)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的书面承诺和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
(七)配送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配送企业需提供药品配送方案。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配送方案文件递交至六盘水市人民医院西药剂科办公室(具体要求见后)。
注:1.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经遴选后确定的配送企业成为我院药品配送备选企业,根据我院用药需要,经医院集体研究,配送企业配送相关药品,并签订配送协议,同时约定退出、处罚制约机制。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六盘水市人民医院西药剂科办公室
(三)联系人:岑金朋、肖冬
(四)联系电话:0858-8324201
(五)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药品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
(2)与其他药品配送企业恶意串通;
(3)向遴选单位、遴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六、药品配送方案拟定、密封要求: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企业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自身优势拟定一份药品配送方案(内容格式自拟),配送方案封面及密封袋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七、我院将根据企业报名材料及配送方案进行遴选。
六盘水市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