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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2019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

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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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26日 所属项目: 2019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ZB0109-1904-ZCFW013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18-322211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4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4/t20190423_1195152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将对医院所需的“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B0109-1904-ZCFW0132。

现对供应商获取招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材料进行更正:

原公告内容:

供应商获取招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现更正内容:

供应商获取招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建始县中医医院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72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718-3222110

代理采购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永哲

联系电话:15871732723/0718-8966201

地    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 0718-32221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永哲 15871732723/0718-89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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