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家相关政策、临床治疗及科学合理化调整药品结构需要,我院现公开新增比选下列药品生产厂家,公告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比选范围
二、药品及生产企业资质(加盖鲜章)
1、《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
3、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4、药品注册批件及相关补充申请批件
5、质量标准
6、检验报告(省市药检+厂检)
7、药品包装样品及说明书(原价+复印件)
8、物价文件或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药品截图
9、质量保证书(原件加盖厂家、配送企业鲜章)
10、药品廉洁购销承诺书(原件加盖厂家、配送企业鲜章)
11、业务人员授权(法人与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比选时递交材料要求
1、密封资料:
报价单(注明药品名称、商品名、包装规格、生产企业、供应价格)原件加盖公司鲜章,一个品种一张报价单,单独密封且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在保证药品质量、货源稳定的前提下,报价不得高于挂网限价且能保证中标后至少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正常供应,期间不得涨价。
2、非密封资料:
1)配送委托相关文件(“两票制”配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委托书需加盖企业法人章)
2)药品公开比选申请表(附件一)
3)比选承诺书(附件二)
四、联系方式
临床药学管理部药剂科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20393,联系人:刘老师、余老师
临床药学管理部
2018年3月20日
附件一:药品公开比选申请表.doc
附件二:比选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