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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90528)

所属项目:2018年武警湖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发布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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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90528)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所属项目: 2018年武警湖北省总队机动支队卫生防疫药品标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19-1718-A0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涛

项目联系电话:027-507213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16号

联系方式:喻涛027-50721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027-8727278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十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M-2019-1718-A0020/ZB0109-1905-ZCHW0366

二、项目名称: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卫生物资器材防疫药品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三角巾急救包

8.00

20000

16.00

1、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2

旋压式止血带

45.00

1000

4.50

3

卷式夹板

40.00

1000

4.00

4

防护眼罩

25.00

1000

2.50

5

防护服

45.00

2000

9.00

6

纱布口罩

5.00

2000

1.00

7

N95口罩

15.00

1000

1.50

8

玻璃体温计

5.00

1000

0.50

9

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

350.00

20

0.70

10

相当于健之素消毒泡腾片

35.00

100

0.35

11

84消毒液

4.00

240

0.096

12

风油精

5.00

1500

1.25

13

清凉油

5.00

1000

0.50

14

花露水

18.00

180

0.324

15

人丹

6.00

1000

0.60

16

藿香正气口服液

16.00

500

0.80

合计

43.62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品目的预算价,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条件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及供应商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626872029@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警湖北省总队卫生处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16号

联 系 人:喻涛

联系号码:027-507213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汪工、李工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及供应商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号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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