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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标
根据长丰县卫计委等三部门印发《长丰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保障药品供应实施方案》(长卫医〔2017〕258号)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实现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四个统一”,长丰县第二医共体中心药房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特制定《长丰县第二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现将有关事宜及药品目录公示如下:
一、本药品目录是经过药事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在长丰县卫计委纪检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初选,然后经过药事委员会会议遴选制定。
二、本药品目录的遴选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符合省市县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患者、有利于医疗机构,有利于国家;兼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
三、根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药事委员会将定期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不断更新药品目录以满足医共体患者用药需求。
附件: 长丰县域第二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目录.xls
长丰县第二医共体中心药房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