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要求,拟对我县2025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品种
《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疫苗。
二、遴选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全程监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并挂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中进行遴选。
3.本次遴选将于12月下旬至1月上旬组织召开。遴选时综合考虑因素为:疫苗质量、免疫效果、价格、信誉、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等。
4.遴选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遴选周期中增补纳入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疫苗品种,疫苗具有唯一性的,可组织召开遴选会议;疫苗非唯一性的,列入下一年的遴选目录,周期内不召开遴选会议。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立即组织召开遴选会议。
5.遴选结果将在“资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 、参加遴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需提供资料
1.资质备案材料。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委托冷链物流配送企业资质材料及各环节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廉洁承诺书。
3.遴选申报表(附件2)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县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向资溪县疾控中心提供的所有上述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请于2025年1月12日17:30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2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县疾控中心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资溪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人员组成当年度疫苗采购遴选小组,由小组成员投票确定入选疫苗。疫苗遴选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
五: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提交地点: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股
地址:资溪县城北大道18号
联系人:潘红莲 联系电话:17779443683
附件1: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疫苗冷链配送企业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及相关材料
附件2:遴选申报表
附件1: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疫苗冷链配送企业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及相关材料
序号
|
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及相关材料
|
1
|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4
|
进口疫苗还需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补充批件及再注册登记表)
|
5
|
开户许可证
|
6
|
开票信息(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
7
|
相关印章(印章印模样件)、随货同行单(或出库单)样式
|
8
|
疫苗质量其他材料
|
9
|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一式两份,需各执一份)
|
10
|
售后服务承诺书
|
|
|
序号
|
二、疫苗冷链配送企业材料
|
1
|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配送企业(冷链)授权书
|
2
|
疫苗冷链配送质量保证协议
|
3
|
《营业执照》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附件2 资溪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疫苗名称
|
疫苗1
|
疫苗2
|
疫苗...
|
|
|
|
剂型
|
|
|
|
包装材质
|
|
|
|
规格
|
|
|
|
价格
|
|
|
|
产品主要特点
|
|
|
|
疫苗上市持有人名称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