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保证我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集中采购活动中双方的合法权益,我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药、械、耗”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时间
药品:2024年5月16日10:00—12:00
试剂、耗材:2024年5月16日15:00—17:00
二、遴选地点及联系人
大关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覃舱宇 联系电话:15752416226
三、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我院采购品种和规模、区域面积、交通状况、配送企业实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为切实保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器械、医用耗材供应。
四、遴选数量
公开选择确定不少于6家西药配送企业,3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中药配送企业,2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试剂和耗材配送企业。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条件
1.配送企业必须是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2.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内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4.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记录。
5.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在检察机关无行贿受贿记录。
6.通过新版GSP认证。
(二)企业申报资料
1.《GSP证书》复印件(加盖印章)。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上材料全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3.经营状况资料:2023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由国税、地税部门盖章);
4.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实体照片),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附原车照片,车辆必须为本企业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不算);
5.药品购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含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含电子监管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
6.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食药监局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和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
7.申请事项承诺材料:药物配送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企业员工花名册一份(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当地社保局开具的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一并交齐,缺一者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六、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评选时,授权代表必须到现场并携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二)遴选程序
1.报送材料:各企业按照遴选工作方案的要求制作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提交装订成册的材料(加盖企业骑缝章)用牛皮信封密封,并加盖企业鲜章。
2.由领导小组从药品采购配送企业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由评审专家组推选一名组长,组织评审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评审工作结束。
3.采购办工作人员填写《配送企业遴选报名表》,汇总整理出参选企业名单。
4.召开方案评审会:评审专家按照本方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单一企业资料考核得分=∑单一评审专家评分/评审专家人数。
(三)遴选结果
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6家企业为我院药品采购配送会员。若推荐的配送企业最终得分排序第6名出现并列,则以抽签形式决定入围者。
(四)公示
对遴选出的不少于6家西药配送企业,3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中药配送企业,2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试剂和耗材配送企业在我院大门处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县卫健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合同
由院长统一与中选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
七、配送范围和周期
本次遴选出的不少于6家西药配送企业,3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中药配送企业,2家备选企业;不少于3家试剂和耗材配送企业负责大关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大关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青龙分院及村卫生室配送工作,配送企业配送周期为3年.按照药品采购配送企业管理办法实行年度计分淘汰,未达到80分者自然淘汰, 空缺名额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按本办法进行新增递补。
八、配送要求及监督
遴选出的配送企业必须满足服务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供应需求,承担相应服务区域内医疗机构的配送工作。配送企业按照出具的承诺书,保证不论采购数量、品规、远近,保证急救药品24小时内送达,基本药物72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药品到位同时提供发票和出库单。在配送周期内我院将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对配送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若在督促检查中发现配送企业履行配送合同不力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若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药品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药品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且两个周期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配送企业遴选;配送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或途径取得配送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且两个周期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配送企业遴选。 核办法与本方案一并公布。
九、其他
遴选结束后对中标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若与提供的资料不符的取消其配送资格,并在两个周期内不得参与我院配送企业遴选。带量采购发现未在遴选出的企业内我院又必须使用的药品或发现同等条件下价低者可完善相应手续后参与配送。
十、解释说明
耗材和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申报条件及要求、方式及程序参照药品配送企业有关要求执行。遴选当天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由大关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关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