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合同包一:
8.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合同包一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8.1.2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一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1.3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一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1.4附加评分部分评审:8.1.4.1节能产品加分情况:无。8.1.4.2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情况:无。
8.1.5价格扣除情况: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500000元,其中属于小微企业服务的报价为50000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25000元。
8.1.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推荐为本项目合同包一的中标候选人。
8.1.7服务范围: 中药饮片服务包1等详见投标文件。
8.1.8服务要求: 中标人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采购人药品采购计划等详见投标文件。
8.1.9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8.1.10服务标准: 中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福建省中药炮制规范》,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药习惯等详见投标文件。
8.2、合同包二:
8.2.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合同包二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8.2.2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2.3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2.4附加评分部分评审:8.2.4.1节能产品加分情况:无。8.2.4.2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情况:无。
8.2.5价格扣除情况: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350000元,其中属于小微企业服务的报价为35000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297500元。
8.2.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推荐为本项目合同包二的中标候选人。
8.2.7服务范围: 中药饮片服务包2等详见投标文件。
8.2.8服务要求: 中标人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采购人药品采购计划等详见投标文件。
8.2.9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8.2.10服务标准: 中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福建省中药炮制规范》,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药习惯等详见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