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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2020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层医

发布时间: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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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9日 所属项目: 2020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为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患者用药需求,促进药品配送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资格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牵头组织单位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二、遴选数量

不超过15家药品经营企业

三、入选企业配送范围

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四、参选企业基本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企业2017年以来无经营假劣药品和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无违法经营和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不良行为记录。

(三)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四)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配送政策。保证及时足额供应、配送覆盖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保证配置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及配送车辆、冷链运输管理能力等条件。

保证一般药品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48小时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验收、保管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六)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七)公开公示期无有效的举报投诉;有举报投诉的,经核实无违法违规情况。存在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一票否决。

(八)原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一律不再保留药品配送资格,以本次遴选结果为准。

五、遴选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和配送管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遴选全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遴选方案、申请企业评审情况及遴选结果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

(四)坚持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严格考核的原则。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将配送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

(五)坚持平等自愿、统一管理的原则。经营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报名参与遴选、配送工作,并承诺履行有关规则规定,接受统一管理。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zybj.xsbn.gov.cn)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止。

(二)报名与递交材料。报名参选企业应在2020年3月26日—27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报告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递交的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逐页加盖公章,不接受经营企业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相关证照材料需带原件到报名现场进行核对)。1、封面(附件1);2、申请报告;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药品配送服务方案、信息化系统、药品采购“两票制”执行情况等);4、《法人授权书》(附件2);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7、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年以来无违法经营情况证明;8、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9、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10、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承诺书(附件4);11、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和重点关注名单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能够体现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1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招标采购管理科),(景洪市易武路17号)。联系人:陈云峰,范蕊。联系电话 :0691-2128802。

(四)评审。领导小组从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库随机抽取11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召开遴选评审会现场评分。现场评审时,每个报名企业抽签确定顺序,单独用PPT进行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总用时不超过8分钟)。

评分参考标准:附件6。

评审时间:2020年3月2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8:00。

评审地点: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景洪市易武路17号)。

(五)遴选结果公示。中选企业名单在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zybj.xsb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向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投诉,联系电话:0691-2144836,逾期不予受理。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与中选企业签订药品配送协议,中选企业取得“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并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七)考核。此次遴选的配送企业服务周期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每年由州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签订下一年协议。

七、其他

(一)参与申报的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本企业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同一经营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申报的,拒绝报名。

(三)参选企业所提交的资料为纸质1份,与纸质装订顺序和内容相同的PDF格式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到现场进行核对后现场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指定配送企业可在全州直接配送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不受本次遴选的限制。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申报材料(封面)

2. 法人授权书(格式)

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4. 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承诺书

5. 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规则

6. 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评分分值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1.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申报材料(封面).docx
2.法人授权书(格式).docx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docx
4.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承诺书.docx
5.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规则.docx
6.西双版纳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评分分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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