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医改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药〔2018〕19号)文件,决定召开我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8日(周一)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市卫生计生委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市直各单位医改联络员。
三、会议内容
1.汇报我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2.部署国务院医改有关举措落实情况督察工作。
阜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