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医保发〔2023〕2号
为切实做好潼南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确保药品供应及时,配送到位。按照《潼南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经药品配送企业自愿申请,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审核,局党组通报,决定将符合备案管理条件的重庆安尔康医药有限公司纳入我区2023年度第一批药品配送企业备案管理,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重庆安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新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海富医药有限公司
二、公示日期
自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方式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诬陷、捏造和诽谤。
受理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通大道42号610
邮箱:284780875@qq.com
联系人:张艳斌
联系电话:023-81653010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