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前来参加招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项目
二、采购期限:1年
三、招标原则
1.坚持科学评价,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公正,全程监管。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
四、招标企业资质要求
1.招标企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
2.招标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3.招标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业绩和社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招标企业必须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5.招标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备案的批复文件;
6.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规定,招标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招标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材料: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邮箱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确认回执(见附件)。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 5 月31 日至2021年6 月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地点:宣汉县人民医院药学部。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拷贝或邮件等方式获取。
八、招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汉县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753号
邮编:636150
联系人:幸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0818-5222034
附件 确认回执.docx
宣汉县人民医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