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过渡期内福辛普利钠片带量询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
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过渡期内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过渡期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区福辛普利钠片10mg约定采购量为533884片。
二、询价规则
针对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过渡期内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申报的企业的产品必须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含原研药,参比制剂)。对能够提供的企业开展带量询价,从中确定一个能够保证供应且申报价格最低的企业作为过渡期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选药品的供应企业。
三、申报方式
(一)递交承诺函
请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s://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然后选择“国家集采
第一批过渡期内福辛普利钠片申报"项目,递交药品供应承诺函(自拟)并申报全国最低中选价格。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8时。
(三)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CA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