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生产企业、供应商伙伴:
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16年8月4日发布了《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二次询价采购文件》,同时公布了药品二次询价目录,按照文件规定将于2016年8月11日对以上药品进行再次询价,请核对药品二次询价目录的品种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之前已经授权我公司投标报价的品种,只需提供药品二次报价表(附表一),询价目录对应品种项,原表中已经填写的内容不得改变,生产企业只需填写空缺项。本次报价表添加最后一项企业要求公示价格,企业可选填自己需公示的价格确保自己品种价格的保密性,正式配送价格仍为企业报价栏中的价格。
二、本次报价不得高于之前报价、不得高于云南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不得高于联合限价城市价格,只有一家报价的还必须满足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或者西南五省最低价,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截图),若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此品规药品报价无效。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后发送至601580136@qq.com
三、请各生产企业仔细研读《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二次询价采购询价文件》报价原则及评审办法,严格按照询价问价准备材料并报价。
四、需要发送扫描件及快递的资料包括:
1、二次报价表(附件一)
2、报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在8月9日17:00前将加盖企业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601580136@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厂家名称 品种名称。同时将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37号 玉溪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张良永 13887767904
云南省玉溪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5日
附件一:二次询价报价表
附件二:二次询价文件
附件三:二次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