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行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现场价格谈判和综合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8月18日,时间一天。
二、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卫生学校(参见附件2:桐乡市卫生学校位置图)
注:
1.因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汽车、动车)来桐乡。
2.从桐乡火车(高铁)站可以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桐乡市区。
3.从桐乡客运中心可以乘坐2路公交车至卫校站下车,从卫校北门进入(北门汽车不能驶入)。
4.如开车来桐乡,请导航至桐乡市卫生学校(南门),并请务必服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
三、内容
本次工作分现场价格谈判和专家综合评审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8月18日上午,由专家组对经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确认入围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价格谈判。
第二阶段,8月18日下午,由专家组对现场价格谈判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审。
请各生产企业与被授权人务必知悉以下重要内容:
1.现场价格谈判须携带资料:所有参加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必须一致)。
2.现场价格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报名时报价及现场价格谈判日前浙江省内最低报价。如报名时报价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两者的低值为准。
3.现场价格谈判室只允许被授权人一人进入,现场价格谈判即是最终价格确认,只允许一次报价。报价降幅不理想的可不予成交。
4.现场价格谈判程序:8月18日上午8:00开始报到。按被授权人姓名分为4组(分组表在现场张贴),分别到相应的报到组报到和身份确认,按报到先后顺序进行价格谈判(最终价格确认),被授权人填写完“现场价格谈判报价表”并签名交与谈判室工作人员后即可离开现场。
5.各入围企业被授权人务必于当天上午10时30分前完成现场身份确认,如逾时30分钟视作自动弃权。
四、评审原则
见附件2:《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综合评审办法(试行)》。
五、监督管理
本次药品价格谈判及综合评审工作受市纪委驻市卫计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朱先生、殷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218245、0573-89396682、0573-88023173
监督电话:0573-88023766
附件:
附件1: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2017〕2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综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桐乡市卫生学校位置图 2.doc
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