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允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 旺苍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试剂耗材、药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用比选 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本项目非政府比选项目)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2024-7-26
2.项目名称:试剂耗材、药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4.代理机构:四川允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比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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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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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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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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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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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非挂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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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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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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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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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耗材 (免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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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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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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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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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耗材 (常规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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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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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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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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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耗材 (凝血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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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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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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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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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耗材 (生化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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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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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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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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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挂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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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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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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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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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非挂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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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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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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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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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耗材(非挂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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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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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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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项目简介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在旺苍县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wcfybj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报价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等相应资质材料。报价产品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资格(挂网产品提供配送截图;非挂网产品提供承诺函,承诺随货提供复印件加供应商公章)。(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九包适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证件;若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报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此证承诺随货同行)。报价产品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资格(挂网产品提供配送截图,并承诺随货提供复印件加供应商公章)。(第七包适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若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报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所报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产品为非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提供产品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合格产品。(第八包适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比选文件自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31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188号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获取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2.比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须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允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恕不接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比选地点: 四川允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元市旺苍县环城北路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99 8184 4005
代理机构:四川允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188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77 9037 3356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