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安徽财经大学委托,现对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配送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配送商项目 2、项目编号:CF2018-BBYP01 3、项目性质:服务类 4、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5、项目预算:98万元整。 6、项目内容: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使用药品价格及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7、采购周期:一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5、提供企业的自有产权的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 6、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无不良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职责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药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有关质量要求,并提供同批号质量检测报告。 2、供应商所供进口商品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并且在批准文件上加盖供应商质检机构原印章。 3、按采购方的具体要求及时送配货,货票同行,送货人员相对固定。供应商不得提供三个月到失效期的药品,药品售出后在药品失效期前三个月可予以退换。常规批量采购药品一个月供货一次,特殊药品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供货电话时应于24小时内将甲方所需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紧急药品在接到甲方供货电话时应于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供应商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外包装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5、发生医疗事故时,因为药品质量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药品价格按中标价执行。 7、药品生产厂家及规格按磋商文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换药品生产厂家及规格。 8、供应商必须开具药品明细发票,否则甲方拒付货款。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9 月 6 日 2、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1号行政楼一楼资产处会议室 4、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时 00分 五、磋商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 2018 年 9 月 6 日以后 2、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财经大学(http://zcglc.aufe.edu.cn/);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http://www.okyc.net/)。 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投标人在上述网站自行下载,在开标现场开标前30分钟收取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磋商文件费用。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配送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人:安徽财经大学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52-31758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人:吴婷 电 话:0551-65311145 2018年财经大学药品项目磋商文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