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结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20号)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对我市部分药品挂网进行价格调整。针对此次挂网目录做如下要求:
一、参与企业:挂网报名的生产企业为原入选三明市第三次药品(三明联盟)联合限价目录的生产企业、入选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的生产企业和三明市本土生产企业。
二、报价平台:依托三明医疗机构药械联合采购平台(http://sanming.udplat.com)开展此次报价活动,药品报价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三明医疗机构药械联合采购平台发布。
三、报价规则:所有报价规则遵循三明市第三次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实施方案,不作另外要求;厂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价到位,逾期视为无效报价或自动放弃。
四、结果遴选与公布:每组最低价者入选,入选结果将在三明医疗机构药械联合采购平台和健康三明网公布。
五、报价时间:2017年5月11日08点—2017年5月12日12点。
六、调价目录见附件。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