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要求,我省现开展部分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识范围
在我省平台挂网的西药(含化学药、生物制品)。
二、标识原则
(一)已开展联盟带量采购品种
1.联采未中选已过评同通用名药,在联盟内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
2.联采未中选参比制剂,在联盟内以用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执行黄标预警标识,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
3.联采未中选未过评同通用名药,在联盟内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
(二)未开展联盟带量采购品种
1.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
2.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
3.未开展集采参比制剂,以同通用名药(参比制剂除外)平台最高挂网价1.8倍为换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执行黄标预警标识,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
(三)豁免原则
1.口服固体制剂药。药监部门审批的最大规格价格不高于0.2元/片(粒)的,其他规格的豁免标准按含量差比价计算。
2.注射剂小水针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格不高于1元,大输液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格不高于2元的。
3.药监部门未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剂型(除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以外所有剂型)暂不区分过评、未过评。
4.挂网企业数量不高于2家的生物制品。
三、标识时间及查询方式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产品的价格风险标识将在系统内予以标注。企业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登录药械招采子系统模块,通过“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西药(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价格风险预警”,查询本企业的“红黄标”结果。
(二)企业可于每月1-10日,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登录药械招采子系统模块,通过“药品招标管理-日常信息变更”模块,选择“联动全国最低价”,完成价格调整工作。我中心将根据企业降价情况调整相关药品的价格风险预警标识。
四、其他要求
对相关药品“红黄标”预警标识有异议的,企业可于2026年6月15日16时前,通过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向我中心发送申诉材料,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西药风险标识申诉-企业名称”。
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应规范药品交易行为,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医疗机构大量采购“红黄标”药品、配送企业大量销售“红黄标”药品的行为进行核查。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2955、81866987。
承办人:王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