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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福建省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暑降温药品采购比选公告

所属项目:福建省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药品

发布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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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暑降温药品采购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 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9日 所属项目: 福建宁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药品采购项目

一、比选项目:防暑降温药品

二、比选内容:

1.云南白药藿香正气胶囊12粒*2板/盒   数量1盒

2.漳州水仙药业风油精3毫升/瓶        数量1瓶

3.洛阳沐春药业清凉油5g/瓶           数量1瓶

4.佛山冯了性药业保济丸20包/盒       数量1盒

5.菲德力金银花颗粒20包/盒           数量1包

以上为一份数量,采购数量大约在800份左右,具体份数将在6月底至7月初给予告知。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按照我公司要求进行独立分袋包装,不同地点、指定时间配送、开具发票;

四、评选办法: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简易比选方式,最低价者为防暑降温药品的采购单位

五、单项药品最高限价

1.云南白药藿香正气胶囊12粒*2板/盒最高控制价为12元。

2.漳州水仙药业风油精3毫升/瓶最高控制价为3元。

3.洛阳沐春药业清凉油5g/瓶最高控制价为13元。

4.佛山冯了性药业保济丸20包/盒最高控制价为8.5元。

5.菲德力金银花颗粒20包/盒最高控制价为13元。

六、比选材料要求

㈠须以法人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报价材料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㈡申报材料包括: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㈢1.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防暑降温药品比选”、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将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3.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

4.请将比选申报材料现场递交到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宁德市万安西路2号公交大楼10楼)。

㈣比选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上午9点起至2019年6月24日上午9点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费支付方式:在物品发放并核对完毕后方可开票结算。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大厦10楼会议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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