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防暑降温药品
二、比选内容:
1.云南白药藿香正气胶囊12粒*2板/盒 数量1盒
2.漳州水仙药业风油精3毫升/瓶 数量1瓶
3.洛阳沐春药业清凉油5g/瓶 数量1瓶
4.佛山冯了性药业保济丸20包/盒 数量1盒
5.菲德力金银花颗粒20包/盒 数量1包
以上为一份数量,采购数量大约在800份左右,具体份数将在6月底至7月初给予告知。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按照我公司要求进行独立分袋包装,不同地点、指定时间配送、开具发票;
四、评选办法: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简易比选方式,最低价者为防暑降温药品的采购单位
五、单项药品最高限价
1.云南白药藿香正气胶囊12粒*2板/盒最高控制价为12元。
2.漳州水仙药业风油精3毫升/瓶最高控制价为3元。
3.洛阳沐春药业清凉油5g/瓶最高控制价为13元。
4.佛山冯了性药业保济丸20包/盒最高控制价为8.5元。
5.菲德力金银花颗粒20包/盒最高控制价为13元。
六、比选材料要求
㈠须以法人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报价材料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㈡申报材料包括: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㈢1.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防暑降温药品比选”、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将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3.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
4.请将比选申报材料现场递交到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宁德市万安西路2号公交大楼10楼)。
㈣比选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上午9点起至2019年6月24日上午9点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费支付方式:在物品发放并核对完毕后方可开票结算。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大厦10楼会议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2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