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第二类疫苗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福建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现就2019年我市第二类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的疫苗生产单位和品种。
二、遴选品种
1.乙型肝炎疫苗
2.人用狂犬病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6.流行性感冒疫苗
7.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8.水痘减毒活疫苗
9.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0.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1.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 联合疫苗
12.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4.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5.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6.甲肝灭活疫苗
17.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8.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19.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三、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向漳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材料。
2.漳平市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由漳平市卫健局在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专家组成当年度遴选专家组,专家组投票确定入选疫苗。
四、参加遴选产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
4.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6.申报产品的GMP证书;
7.申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8.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参加遴选产品的公司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对本次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漳平市第二类苗遴选)。
1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企业产品资料送达漳平市疾控中心免疫科。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林隆南路68号,联系人:詹兴炎,联系电话:0597-7526811,13860258879
2.遴选结果在漳平市政府网站公布。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