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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兴业县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妇幼保健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妇幼保
发布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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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保障药品、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及时、安全、有效,降低医院运营成本,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兴业县妇幼保健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遴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项目要求:本次遴选服务周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医院《药品配送企业评估表》年度考核合格者方可续签。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三)配送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五)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配送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耗材、试剂、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耗材、试剂、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由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配送遴选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附件的相关支撑资料。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材料审核:招标采购相关部门按照附件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审核。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评分及支撑材料匹配无误的,纳入评审对象。 (四)评审: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配送企业评审与遴选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审计部对评审与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将最终通过筛选、评估的配送企业按照评分表纳入最终审定名单。 (五)公示与审定:遴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会进行审定。 五、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文件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有效。 (二)本标准涉及的数据以申报企业本身数据为准。 (三)请根据遴选评审指标顺序逐项制作、装订材料。 (四)遴选文件内容顺序要求 1.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申请(含附件,加盖公章); 2.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并按要求提交的相关支撑资料; 3.企业自评打分表; 4.遴选指标支持材料(请按遴选自评分表的指标顺序编制); 5.信用声明函(附件3) 6.支持材料真实、有效、合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五)未按要求提供支持材料的、支持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六、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 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17:3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 现场或邮寄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见到本公告后, 将遴选文件现场或邮寄递交到兴业县妇幼保健院公卫楼8楼招采办覃老师(收),电话:0775-377979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老师 0775-3779790 梁老师 0775-3769560 七、其他事项 (一)配送集采产品的企业如未中选,除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它产品。 (二)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市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市级政策进行调整。 (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的配送企业,不得继续配送,购销合同同时终止。 (四)凡发现配送企业在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我院立即停止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不得申请我院下一周期的配送权。 (五)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六)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兴业县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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