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安全有序供应和接种,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入选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排序办法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参选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入选排序的资格。
2、入选排序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
(2)疾病防控需求原则:优先考虑本地区疾病流行情况、疾病负担、防控策略和人群免疫需求。
(3)质量安全与有效性原则:将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作为核心评价指标。
(4)公平公正原则:入选排序过程透明,程序规范,机会均等,接受监督。
(5)性价比原则:在保障质量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疫苗价格、接种程序、免疫持久性等因素。
3、入选排序结果有效期至下一次入选排序结果产生。
4、同一注册批件的同一品种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二、入选排序范围
在《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疫苗馆上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流感疫苗不参加本次入选排序。
三、入选排序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确定《南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入选目录》并公示。
四、报名资格
在《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疫苗馆上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生产企业(或进口疫苗代理机构)均可报名。
五、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3月20日。
业务受理时间为:8:30-11:30、14:00-17:30。
报名与递交资料的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370号海逸大厦西侧二楼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9室。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131858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说明和服务承诺》(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1、有意愿参选的疫苗生产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将视作放弃不予受理。
2、所有需要的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纸质形式提交到指定地点。
3、所有材料均需要加盖疫苗生产企业(或进口疫苗代理机构)的公章。
4、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入选排序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入选排序。
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