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供应稳定,优化辖区预防接种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接种需求,筑牢公共卫生免疫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州、县疫苗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与周期
1、已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药品(疫苗)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且纳入本次我县疫苗需求目录的疫苗品种及对应疫苗生产企业,均可参与本次遴选。(见附件1)
2、参选疫苗生产及供应企业,近3年生产经营全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疫苗流通不良失信记录。
3、本次遴选最终确定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准入采购目录,有效期为1年,自遴选结果正式公示之日起生效。
二、遴选品种
省平台目录中,同一品种有3个以上生产企业的疫苗参与遴选;仅有3个及以下生产企业的疫苗直接入选。
三、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质量优先、安全第一、源头严控、保障供应、按需匹配、稳定长效、阳光评审、廉洁自律、全程风控。
四、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黑水县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指导,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成立专项遴选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企业申报受理、资料审核、综合评分、集体评审、结果公示及后续日常管理等全流程工作。
五、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
1、生产企业简介。
2、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进口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其授权书。
3、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进口疫苗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进行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6、疫苗简介表、产品质量保证书、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疫苗退换货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3、4、5)。
7、疫苗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疫苗生产企业给代理商的委托授权书,代理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8、疫苗运输企业资质相关材料(运输企业资质、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委托书等)。
六、申报时间与资料接收方式
1、资料受理时限: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资料接收:相关资料可现场接收或邮寄。
3、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联系人:罗琼英 联系电话:0837-6724753
七、公示与评审
1、申报资料审核结果、综合评分结果、最终准入目录,均在微黑水县、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评审严格按照既定评分细则执行,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八、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自行承担材料编制、提交等相关费用。
2、遴选期内如遇国家、省、州政策调整,需变更遴选品种、企业或流程的,由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本公告由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