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商:
截止2024年10月12日,我院《关于新药通用名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投诉,我院将按公示结果拟于近期开始药品申报资料的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药资料申报范围:
均为通过专家审议投票通过的药品(详见附件1)。不接受其他非目录药品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西药、中成药申报材料要求:
1.1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挂网品种和生产厂家。
1.2 各药品生产企业可委托授权药品配送企业代理申报(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并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1.3 被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代理品种的申报(须提供《药品配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若同一配送企业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配送企业所有代理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1.4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种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1.5 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1.6 对于违反廉洁相关规定或被列入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家不予引入。
2.中药饮片申报材料要求:
2.1拟申报中药饮片品种为我院现有业务往来的中药饮片供应商。
2.2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应出具同级别医院出库单或厂家或价格承诺书。
2.3对于违反廉洁相关规定或被列入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家不予引入。
3. 药品申报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三、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纸质版资料尺寸要求:统一A4纸张,按要求填写,塑胶装订,按附件2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骑缝章。装订资料用资料袋密闭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每一个药品一个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对规定时间内收取的申报材料,由中、西药剂科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申报,不接受资料补充或修改。
三、申报资料报送时间:
1.纸质资料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递交地点: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四期1415办公室。
(3)纸质材料递交时需现场完成身份查验及登记,请申报人准备身份证件原件(需与申报情况汇总表中的申报人信息一致)。
2.电子资料上传:
(1)上传时间:2024年10月18日,截止下午5:00。
(2)上传内容:与纸质版资料完整、相同的扫描件(PDF格式,带鲜章)。上传邮箱:cdyyyxysb@163.com。文件格式:药品名称-2024新药申报资料。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