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全部实行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进行院内比选谈判(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编号:QTHW-2023012,项目预算如下);兹邀请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配送服务供应商参加比选谈判: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预算: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项目清单及预算单价”
二、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17:00时前将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司鲜章)和报名表(如下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307681284@qq.com,同时通过该公告下方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将上述资料发送至该邮箱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上发布(乐山新闻网),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采 购 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采管科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833-2130050;
项目咨询:朱老师 电 话:13698380613 ;
四、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处:中药配方颗粒比选谈判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