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6〕39号)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开展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目录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一)议价主体为: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
(二)联系人:蒋钟科;联系电话:15977358566。
二、议价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8时-2018年3月21日下午17时。
三、议价目录品种
具体议价目录品种见附件1。
四、议价和入围规则
具体议价和入围规则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生产商按时参与议价,在规定的议价时间内未进行第二次报价的视同放弃议价。
(二)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在桂林市卫生计生委官网(http://www.glwsjs.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在桂林市卫生计生委官网(http://www.glwsjs.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附件:
1.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品补充挂网采购目录品种。
2.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品补充挂网采购议价、入围规则。
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
2018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挂网采购(第四批)议价药品目录.xls
附件2 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品补充挂网采购议价、入围规则。
附件下载:
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药品采购目录.xls附件2_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联合体药品采购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入围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