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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关于2019年度药品配送企业增选的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

发布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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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关于2019年度药品配送企业增选的公告
信息来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5日 所属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院标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健委关于采购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加强医院对采购的管理,促进医院廉政建设,遏制和杜绝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保证采购价格合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决定对2019年度药品配送企业增选1家。本次增选为院内遴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询价采购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增选

(二)采购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晓娟

电话:15882279268

(三)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3月3日17:00,此次报名方式可以多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报并发送至邮箱:365084799@QQ.COM

(四)报名地点

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19年3月4日8:30至3月5日15:00工作时段内,比选时间另行通知,供货方不需派人参加。

(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二、供货方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

2.无医药购销不良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

3.所需药品必须按四川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相关政策要求执行两票制。

4.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药品品规不低于2000个,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5.须能与医院签订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保证及时供应,保证药品配送质量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

6.须与医院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并严格执行。

三、递交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业务人员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4.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5.提交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6.《质量保证协议书》;

7.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说明(企业自行说明)。

四、比选方法

本项目比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合理的原则,由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组织药事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小组进行比选,质优价格合理为入选供货商。

五、合同签订

(一)比选结束后,公布询价结果,如有异议,请到院办公室咨询。

(二)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方(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供货资格处理。

六、购销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履约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所供入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对该类别产品的相关质量要求,不得有假冒伪劣。

2.供货期限保证: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到医院。

(二)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因送货不及时或所供产品质量问题而耽误我院临床使用,我院将视情况推迟付款期限。

2.在所供产品使用过程中如经有关检查机构检查出假冒伪劣品种:

(1)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该假冒伪劣产品的未付款不予付给。

(3)若由此产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供货方承担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赔偿。

(4)给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供货方需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消除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七、质量保证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供货方或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蒲江县大塘公立中心卫生院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1 · 报名登记表

附件 1 ·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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