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委托,就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HCZB—18469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本项目入围2家供应商,供货期限三年,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有效报价为杭州市医保支付零售价的55%(含)。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必须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5)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6)近5年来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7)近5年来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无弄虚作假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5日上午:8:30到11:30 下午:13:30到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招标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招标公司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0元(贰万元整)
交付方式:柜面转账(电汇)等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帐 号:19015801040025128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无需提供此项)、《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表;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c)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原件加盖公章(红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各一份。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翠路234号
项目联系人:郭主任,电话:0571-89972073
2.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叶秀华
联系电话:0571-88390503
传真:0571-8517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