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一批药品进行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6年第三批次药品议价
二、项目编号:2026-JQXWCD-W9019
三、公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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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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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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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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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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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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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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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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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莫三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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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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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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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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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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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星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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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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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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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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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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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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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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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g/0.39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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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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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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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环磷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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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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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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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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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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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氟尿苷替匹嘧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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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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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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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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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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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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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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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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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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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针10ml:100mg
粉针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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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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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达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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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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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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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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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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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西美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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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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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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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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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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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泊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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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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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l: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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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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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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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苯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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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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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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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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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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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酮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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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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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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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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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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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地奈德福莫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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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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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吸含布地奈德320μg和富马酸福莫特罗9.0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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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研、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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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价清单
品种、质量层次、规格、剂型均必须符合清单要求。
1、议价产品最小制剂单位的实际装量、含量(浓度)均应当与清单要求一致,注明多个规格的,只要满足其中一种即可,将以1ml、1g等作为统一比价单位,核算最终比价价格,有其他说明的,以具体内容为准;
2、质量层次应不低于采购清单内中列明的质量层次要求,接受质量层次高于需求目录的品种参与报价,原研或参比、过评、无要求质量层次由高到低;
3、参与议价药品遵循剂型互换原则(剂型互换原则详见附件1)
五、议价时间、地点
(一) 议价资料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议价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议价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四) 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议价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现场核实身份)。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明确的提交首次议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将议价资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议价资料,采购机构将拒收。
六、报价供应商现场需递交以下材料
统一说明:分两册制作胶装,资质材料一册(下列序号1-12),价格文件一册(下列序号13-15)
1、报价品种汇总清单(详见附件3)
2、提供产品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挂网截图;
3、报价供应商、生产厂家(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营业执照;
4、报价供应商及进口产品全国总代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境外生产厂家无需提供);
6、生产厂家(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出具的产品配送委托书,进口产品授权链应完整;
7、产品必须满足驻地平台线上采购,配送商须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配送目录内(平台上点配送、线上交易)、并符合“两票制”规定(提供承诺函及品种在平台上配送关系确认截图)
8、提供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附件5)
9、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详见附件6);
10、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7);
11、报价供应商、生产厂家(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均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12、报价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具体详见附件8,声明内容不得缺漏项);
13、按格式要求制作报价单(详见附件2);
14、最低价承诺函(详见附件4)
15、若产品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无“红黄绿价格区间”,提供该产品同期销售价格证明材料,三甲医院的应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0),并按以下顺序优先提供:
① 3家及以上四川省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
② 若该产品在四川省三甲医院销售记录不足3家,需由生产厂家出具该产品在四川省三甲医院销售记录不足3家的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9表 1-1),并提供四川省其他等级医院或其他省份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累计补齐至3家及以上。
③ 若按前述要求补充材料后仍不足3家的,由生产厂家提供该产品在四川省区域范围内医院和其他省份三甲医院销售记录不足3家的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9表 1-2),并附其他等级医院的销售记录。
七、重要提醒:
1、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将盖鲜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我部;后期不再接受除议价结果以外的提疑。
2、中选原则明确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且最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挂网价格,最低报价也不得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显示为价格异常或严重异常(黄、红区间),否则该产品无议价结果,每个品种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报价一致时选择更高质量层次厂家,原研或参比、过评、无要求质量层次由高到低,质量层次一致时,抽签确定结果。结果公示期无异议后与成交配送商签订药品配送协议,所有报价至少保供一年,结算方式为按实际采购量逐月支付。
3、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机构提供的格式文件制作,不得擅自修改模板内容及格式,有签字、盖章要求的,签字、盖章应齐全完整,文件需要签字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报价授权代表应当签字,全套资料整体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
4、所有资料按要求分册制作并胶装,逐页加盖鲜章,资料未胶装将被拒收,封皮上写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同时提供附件2报价单和附件11供应商基本信息资料电子版表格(excel版本),电子资料用光盘刻录或在开标当日将资料压缩打包并以报价供应商命名后发送至邮箱:cgglk_kiki@163.com。
5、报价供应商需准备的材料中第6项产品配送委托书、第8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第9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议价现场核准,不得澄清补正。
6、除上述需准备的资料外,供应商认为应当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产品资料的,可一并提供。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医院门户网站(www.xn120.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028-86570773
联系邮箱:cgglk_kik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