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31号)要求,各相关企业于1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即“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完成了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已挂网中成药生产企业完成了日均费用申报工作,现将产品申报信息分类公示,并对后期工作明确如下。
一、价格公示药品。本次新申报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1)和中成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2)按限价确认后挂网,若企业申报价格高于限价,在确认环节可将申报价格调整至不高于限价。
二、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药品。经与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比对发现部分药品未如实申报同价格形成方式的全国最低价,本次不受理其申报(关联医保编码、申报企业、注册证明号等信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3),并按《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4〕13号)相关条款予以处置。
三、其他药品。根据价格治理相关要求,个别药品(药品清单详见附件4)的申报价格与已挂网同类药品价格相差较大,请按附件5内容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并授权我局公示(委托书模版见附件6、公示时对主要辅料名称、包装材料名称予以保密)。相关企业应于12月24日17时前登录招采管理系统,通过“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12月常态化申报”项目进行申诉,并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5、6(PDF版),后期按申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
四、后续对申报挂网药品的基药属性同步公示,请相关企业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进行复核。
五、自本期开始,药品挂网申报信息均在局官网公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管理系统均同步转发。
价格确认流程: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可进入招采管理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的【西药中成药】页签,在【待确认】页签下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最后点【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确认后各相关企业应于1个月内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以供医疗机构采购。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7时。如有异议,请于12月24日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递交,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投诉或公示期后的申诉视为无效申投诉,不予受理。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产品,按确认的价格挂网;对涉及申投诉产品按申投诉处理意见处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