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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宾阳县中医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中医医院2026年遴选药品(西药、中成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中医医

发布时间: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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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采供效率、规范医院采购流程,依法依规遴选出高质量的药品供应商,确保医院采购的药品安全有效、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经研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药品(西药、中成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宾阳县中医医院2026年遴选药品(西药、中成药、配方颗粒)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壹年(自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编号

BZY-2026-CG04

三、采购方式要求

1.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须100%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完成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2.部分中药配方颗粒,须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完成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3.已报集采量的药品,须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完成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4.部分药品及中药配方颗粒,按国家相关政策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可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

2.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拟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3.若供应采购目录中包含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相关药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周;

6.已在广西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并标注公示批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供应商需额外具备“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 配送资质。

7.近两年在宾阳县中医医院的药品供应活动中无不合格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与材料递交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5778870781;

材料递交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中山路9号(宾阳县中医医院门诊5楼招标采购办)

(二)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

2.报名时明确登记所投标段,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参与;

3.报名成功后可按下方提交材料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材料。

(三)提交响应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如下:

1.资质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合法有效,经营范围与申报品类一致。

2.《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如有请提供。

3.企业材料: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等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涉及冷链药品供应的需配备1辆(含1辆)以上冷藏车(车辆需配备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为公司或法人所有);租赁车辆需提供≥1年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信誉证明:提供企业信誉相关材料,确保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行为证明。

6.“广西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注册证明(标注公示批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供应商需额外提供 “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 配送资质证明。

7.专项材料:涉及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经营配送的,提供国家相关文件或证明。

8.其他材料:“两票制”承诺函。

★ 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按上述顺序编排,附有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将供应商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2.我院将组织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中选供应商;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所有与报名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监督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771-8229713

温馨提示:文件格式参考模板请扫码提取。

宾阳县中医医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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