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3-3)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限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一、公示内容 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报价结果。(详见附件1)二、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31日。三、申诉质疑方式(一)我中心核实到企业填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公示价格按照企业填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与挂网药品价格中位数,取两者较低的价格作为限价。(二)我中心未核实到企业填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公示价格标注为“待核实”,企业需要在公示期内在系统内通过“申/投诉”模块上传投标药品的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截图等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未上传的,直接进入议价环节。(三)如果全国各省均没有省级中标价格的,将进行议价环节,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四)对公示限价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月31日16:00时前系统内完成申/投诉(详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38、81866937、81866909、81862900、81866987。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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