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近期拟对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商进行遴选,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选、价格合理的原则,欢迎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咨询报名。
01
项目概况
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采购,拟遴选1家定点供货商,一招三年,一年一签。
02
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商资格条件
1. 供货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有相应的配送能力,能在48小时内将药品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急需药品6小时配送到位,保证一周多次配送;
6. 3年内无不良企业信用记录,不良销售记录及处罚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清单
1、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4、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无不良企业信用和不良销售记录证明;
5、近三年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独立拥有的实验室情况;
7、投标人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的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配方颗粒备案数量。
(以上如为复印件,须盖公章)
04
报名信息
1. 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限工作时间)
2. 遴选时间地点:2025年2月21日 下午2:00 镇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宁波市镇海区镇骆西路631号)
3. 联系人:袁老师
4. 联系方式:0574-86659069
05
遴选方式
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供货商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关的情况进行询问,根据企业规模、配送能力、药品质量、药品价格等各项条件来确定最终的供货商。
镇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