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及药学延伸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需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能为医院提供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中药饮片(凡是溯源品种必须提供溯源中药饮片)。
2、具备相关资质,能为医院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中药外加工(代配、代煎)服务且质量可追溯。
3、具备相关资质,能为医院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中药互联网外加工(代配、代煎)服务且质量可追溯。
4、具备相关资质,能为医院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中药膏方外加工服务且质量可追溯。
5、能提供打粉服务,协助完成医院“三伏贴敷”的加工。
6、能提供延伸服务,派驻有药学相关资质、会电脑操作、沟通能力较强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医院的日常工作。
7、能提供中药的快递配送服务。
8、注重信息化建设,可对接中药云(安心达)、溯源平台等。
9、供应商的资格标准:
(1)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
(2) 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3) 必须具有本地服务能力;若非注册在上海地区的投标人,则必须在上海地区设立一级子公司;
(4) 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项目期限(暂定):3年
即日起接受中药饮片采购及药学延伸服务项目的现场咨询和沟通。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中药饮片采购及药学延伸服务项目采购意向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各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至825110296@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须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秦浩天(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66301186
项目联系人:黄芳(药学部);联系电话66303439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邮编:2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