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持续做好珠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和管理,满足辖区内疾病控制和群众健康需求,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珠山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江西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及后期增补目录内生产企业和品种。
2、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办法
1、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珠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目录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珠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三、遴选申报有关要求
1. 申报时限及材料:凡符合条件、有意向参与本次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须于2026年8月18日17:00前,提交全套遴选申报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不予受理。必备申报资料包含:《珠山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产品情况介绍》(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2)及附件3要求的各类企业资质、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提交方式:本次遴选申报材料仅接受现场纸质版提交,不接收邮寄、快递、线上传输等任何形式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整理装订齐全后现场报送。
3. 材料真实性要求:各参选企业需确保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所有信息均需可溯源、可核查。一经核查发现材料虚假、信息不实、资质造假等问题,立即取消企业本次遴选资格,并纳入辖区疫苗供应企业失信名单。
4. 企业履约要求:成功入选的疫苗生产企业,须严格保障疫苗供货稳定、库存充足,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全程配合我区疫苗管理、接种调配、应急保障等相关工作。若出现供货中断、违规经营、服务缺位等问题,将直接影响该企业及对应疫苗后续在珠山区的遴选准入及采购使用。
四、遴选周期动态管理规则
1. 遴选周期内新增疫苗准入规则:本遴选周期内,针对新获批上市、且已纳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目录的疫苗,若产品具有唯一性,由珠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是否纳入辖区使用目录;若产品不具备唯一性,不予准入。
2. 临时遴选调整机制: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可启动临时遴选、增加评估频次:一是辖区重大疾病防控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现有疫苗目录无法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二是珠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为需开展临时疫苗遴选评估的其他情形。
3. 新旧疫苗衔接规则:为保障辖区群众疫苗全程接种的连贯性与安全性,本次遴选前已采购投入使用、但未纳入本次遴选合格目录的疫苗,可继续采购用于已接种首针人群的续针接种,不再开展新人群首针接种;待续针工作全部完成后,彻底停止采购。其余未入选疫苗,库存使用完毕后不再采购,过期疫苗严格按照官方流程统一退货处理。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报送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98-8220766
景德镇市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珠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