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监督电话:028-87882979 监督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19.7814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郫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浦兴街66号
联系方式:15388191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028-87655071 17345845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87655071 1734584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