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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所属项目:2017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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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信息来源: 天津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所属项目: 2017年天津市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标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脊髓灰质炎是影响我国幼儿及儿童生长发育的严重传染性疾病。为了控制和消灭脊髓灰质炎,国家对幼儿及儿童实施免费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34号,附件1)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与全球155个国家同步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即在常规免疫程序中使用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和3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和《天津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程序2月龄接种1剂。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3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安全性: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商品名爱宝惟,自1982年在法国注册以来,已在全球范围使用30多年,安全接种超过3亿剂次。自2009年9月引入中国以来,至今已在29省200余地市累计使用超过1300万剂次,没有报告严重异常反应。天津市于2016年1月入免疫规划,至今已采购了35万剂Salk株IPV疫苗作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5万剂,未发生严重异常反应。(2)供应能力:Salk株IPV疫苗作为一种已经长期供应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拥有完善、稳定的供应链保障。由法国赛诺菲巴斯德公司生产,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分包装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预填充式,0.5ml/支,1支/盒),取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并允许在国内销售(见附件)。《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要求,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停止销售第二类的IPV疫苗,所以疫苗全部用于保证免疫规划疫苗需求。(3)社会接受度:Salk株IPV疫苗作为一种在我市已经使用多年的二类疫苗,其群众认知度较高,作为第一类疫苗已使用2年,社会反响良好。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技园区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技园区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目前Salk株IPV疫苗仅有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获批准文号上市销售,为满足常规免疫接种需求和供货安全,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公司该品种疫苗。 高志刚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目前Salk株IPV疫苗仅有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获批准文号上市销售,为满足常规免疫接种需求和供货安全,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公司该品种疫苗。 李永成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目前Salk株IPV疫苗仅有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获批准文号上市销售,为满足常规免疫接种需求和供货安全,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公司该品种疫苗。 陈伟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2)联系人:黄克强

3)联系电话:022-243335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进口IPV.pdf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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