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22日起,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工作实行企业日常申报,采购平台按季度审核、公示,为做好网上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采购平台已完成信息申报和维护更新的产品,采购平台将在本季度末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并公布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结果,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在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标/挂网且还未完成信息维护更新的产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操作,待挂网结果公布执行后,原中标/挂网结果将自行废止。
三、请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进行相关操作,因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而造成的影响由企业自行承担。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