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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关于开展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1年广东省省际联盟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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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开展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1日 所属项目: 2021年广东省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山西省)...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联盟带量采购的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我省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我省加入广东省药品带量采购联盟。现就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1.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
    2.自愿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二、填报内容
    各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平台按相关药品信息、参考本机构2020年度药品历史采购量,结合实际需求填报本单位相关药品预估一年(自正式执行起12个月)采购量,具体目录产品信息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
    三、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一)本次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预估一年采购量方式进行。
    (二)各市医保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药品采购账户密码进入采购系统,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平台”(网址:http://1.71.190.141:3000/)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5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数据填报。确保属地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与此次报量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待本次数据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鉴于本次省级集采药品品种较多,各医疗机构应加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安排人员做好核对校准工作,确保填报信息没有漏报、误报后再进行提交。超过规定时限将不允许补报,数据一经上报不允许修改。因未准确真实填报预采购量而影响后继采购工作的,责任自负。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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