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关于近期开展的药品动态调整相关工作中,我中心收到企业反馈,对已挂网产品中生产企业、申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信息与实际企业信息不符,未挂网产品与申报企业关联的递交材料不清楚的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 受理时间:
每月5日至15日
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二、 纸质材料:
(一)新增挂网产品申报企业关联:
1、法人代表授权(附件1)
2、关联申请函(自拟,需明确药品统一编码)
3、药品批件
4、国家药品统一编码截图
5、全国总代理证明
温馨提示:材料受理后,我中心处理时间为3--5天,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
(二)已挂网产品生产企业、申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变更申请函(自拟,需明确药品统一编码、变更前后内容)
3、新平台挂网截图
4、国家药品统一编码截图
5、全国总代理证明
以上资料均提供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三、受理地点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办公室。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