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金坛区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名称:金坛区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坛政采公【2018】005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我区中医工作要求,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有标准化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持续、稳定地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是落实以上工作要求的重要保障,才能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切实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所需合格的中药饮片,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集中为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客户提供代配、代煎、熬膏和加工制作服务,并将配好的药方、药剂、药膏、药丸等中药制剂配送到医院或客户手中。
在保证我区中药饮片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考虑到中药饮片采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项目采取选取两家中标人入围的方式,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入选后均有实质性交易发生,采购人可以根据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通过谈判及试运行等方式选择入选的两家中标人中的一家或两家进行长期合作。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单价执行政府指导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MP(或GSP)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三) 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1.报名申请表一份(格式自拟);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三)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8年12月27日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4: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靳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4:00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罗诚 联系电话:0519-82821037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