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4〕17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关于企业和药品信息及产品挂网价变更业务实施网上办理的通知》(晋药招〔2024〕79号)相关要求,现将符合要求的变更挂网价申请内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药品挂网价变更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