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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人民医院】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民医院关于药品价格比选的公告(20240830)

所属项目: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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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潜在药品供应商:

我院拟对上轮流标的药品进行市场公开价格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新药价格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WCRMYYYPBX-2024-05

三、项目清单:

1、药品名称及规格:见附表1

2、申报材料:见附表2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所报药品配送旺苍县人民医院的授权委托书。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对附件各包内药品进行相应品规单独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检测、培训等所有费用。

2.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省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平台)上挂网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

3.所报药品必须在招采平台上属于挂网品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家基药、川产、国产,医院最终采购价不高于监测价。

4.所报药品的价格不能处于红黄区,否则报价无效,并提供挂网价格的截图(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企业、红黄绿价格区间、监测价、联动参考价、本省最高参考价、备案采购参考价)。

5.所报药品为挂网多种规格,只能对其中一种品规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所报药品价格应严格按药品申报信息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详细报价。

8.在报价文件密封袋封面详细注明所报产品的包号及药品名称。

六、商务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款;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凡属质量问题以及运输中出现任何问题负责退换货,在使用过程中若破损,也必须退货;

3.成交供货商在履约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供货资格;

4.如果采购方在正常保管和使用前提下,因产品原因发生不良事件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供货商负责并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及经医患双方调解的费用赔付;若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由供货商负责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按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5.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所用资料真实可信,并承担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6.验收方法:按医院对药品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7.报价响应文件均使用中文,如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资料后面。

七、报价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满足基本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理);

2.《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3.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所报药品配送旺苍县人民医院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价公司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提供对所报价药品的药品申报承诺书,“药品两票制、价格、集采印章”承诺书原件1份;

7.药品申报信息表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报价药品在四川省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的挂网情况截图;

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报价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并每个对应包号按顺序1-8装订成册1份用文件袋密封(一包对应一册),报价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药品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公司鲜章。密封袋上应注明包号及药品名称。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审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单数),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

2.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的报价供应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小组按照实际报价排序,若报价供应商所报规格和转换比不一致时,由评审小组按照统一的规格及制剂单位进行折算后排序,并按以下方式确定:

(1)只有一家报价供应商的独家挂网产品,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两家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当报价相同时,首选川产药品,次之国产。若报价仍相同,由监督人员监督下,评审小组组织,报价供应商当面抓阄确定。

(4)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履约时,医院重新组织采购;

(5)本项目由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医院网站公示。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成交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或出现虚假应标,则取消成交资格、终止合同,且限其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任何药品采购活动。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05日14: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文件递交地点:旺苍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五楼评标室

3.本次价格比选在旺苍县人民医院官网、医院药品配送商群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旺苍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广元市旺苍县新华街47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839-4201919

监督电话:0839-4202817(院纪委 院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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