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管理,现就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市场咨询,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相关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3.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中药配方颗粒的行为。
二、提交材料
1. 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或证明,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简介和企业的优势;
7. 企业市场供应情况,浙江省能合法销售的品种目录;
8. 企业浙江省内外医院合作情况;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00
注: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四、提交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湖州市中心医院7号楼5楼采供中心(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
2.联系人:徐老师
3.联系电话:0572-2555370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整齐后,通过快递寄送或现场提交。
特别说明:本工作仅为对拟采购项目进行市场咨询,我院不对参与报送的产品及其方案作任何承诺。
本次公开的市场咨询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湖州市中心医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