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86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和河南省医保局《关于做好药品挂网相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开展2025年版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新增挂网申报和已挂网药品信息确认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挂网药品申报
未在我省挂网的2025年版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请相关企业务必于2025年12月19日前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提交挂网申请。谈判药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2025年版药品目录确定的支付标准,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申报价格不得高于竞价时的报价。
申报路径为: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药品阳光挂网/绿色通道挂网申报”。
二、已挂网药品信息确认
已在我省挂网的2025年版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12月19日前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确认本企业挂网药品谈判或竞价类别。确认无误的药品将于12月30日纳入“2025年版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目录”项目类别执行。
确认路径为: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国谈项目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申报挂网时需提交现场价格确认相关材料。
(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如有同通用名仿制药上市,请按照常规挂网途径办理。
(三)按照国谈支付标准需调整挂网价格的药品,将于12月30日统一进行价格下调。
(四)为做好本次挂网申报与信息确认等工作,我中心将建立“2025年版国谈药品”咨询工作群,提供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导,相关人员可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