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ZJCXYZB-2020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警察学院医务科2021年度药品采购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人:贵州警察学院
1.项目概况:贵州警察学院医务科2021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1.1项目名称:(供货时间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31日)
1.2项目地点:南明区见龙洞路198号(学院内)
1.3招标范围:详见药品采购清单
二、报名须知:
2.1资金来源:学院自筹,资金预算12.10万元
2.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3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定的质量标准
2.4供货日期要求:按照招标人的需求情况供货
三、投标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按供货金额提供发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 时。
采取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外,报名时复印件交于招标方留存。只有报名登记后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24日上午9:00
报名地点:学院南区行政楼二楼总务处
五、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学院南区行政楼二楼总务处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885199988
七、要求:
7.1 采购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咨询联系人。请投标人做投标文件壹正两副。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模板制作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含投标报价函、承诺函、营业执照、法定委托人或法人代表、《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封面及每页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7.2 开标时,参加投标人应出示的证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3 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八、以上采购数量仅为预算,最终以医务科实际使用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九、定标原则: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以采购清单汇总价最低价为中标人(只有一次报价),药品的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医保目录品种的同期单价,投标报价有效期为壹年。
十、履约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在供货期满后无息退还。
贵州警察学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