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经企业申报、价格遴选解密、公示、申投诉处理、专家论证及谈判等,现将符合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5-06》中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接续药品中选企业仍为原中选企业的,中选企业需继续供应并按新的中选价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自2026年1月1日执行。
二、此次中选结果部分更换或全部更换的,原中选企业
应继续供应,新中选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备产备供,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对中选企业外省有集采中选最低价的,企业应于30日内及时进行价格联动。未按时限完成联动价格,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信用评价进行处置。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