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
机构合格药品配送商名单的通知
各生产商、配送商:
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现将第十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合格药品配送商(共9家)予以公布(见附件)。
合格药品配送商领取选配送系统账号密码、选配送方法等事宜详见2015年4月29日挂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广西常用低价药品挂网品种选配送的通知》(通知链接为http://w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134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十四批合格配送商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0日